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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中海信托关于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业务贷款合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0 17:59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令)第二十八条要求,“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为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现我公司在官方网站对《中海信托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业务贷款合同(样本)》及其附件《金融消费者权益告知书(样本)》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海信托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业务贷款合同(样本)

中海信托小微企业主经营贷业务贷款合同附件:金融消费者权益告知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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