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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固“链”,画龙点“金”——中海信托点金1号担保品服务信托诞生记

发布日期:2025-10-31 11:00

2025年10月29日,在天津东丽区的一个普通的生产车间,中海信托党委委员、副总裁祁超与天津某从事海洋高科技设备生产的中小企业负责人签署了中海信托点金1号担保品服务信托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个以软件著作权整体转让方式设立的担保品服务信托正式诞生。这一信托定向为知识产权人对外融资提供增信,成功为其降低融资成本达20%。

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在资管领域部署了包括不动产信托登记、知识产权信托服务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中海信托作为上海地区颇具影响力的央企信托公司,主动承担了通过知识产权信托丰富资管产品供给的任务。

为不辜负监管部门的高度信任,更为通过知识产权信托践行中海信托服务集团主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中海信托党委高度重视,班子成员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协调,并抽调前中后台骨干力量组成任务小组推进项目落地。

在项目初期任务部署阶段,中海信托就意识到知识产权既是科技创新的基础,也是科技创新的成果。资产管理行业要做好“科创金融”这篇大文章,就必须围绕着如何通过金融服务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主题,促使金融资源流向知识产权创造过程,实现良性循环、推动科技创新。从资源禀赋上看,中海信托所依托的中国海油在全产业链各个环节既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资产,也存在旺盛的科创金融服务需求。为此,中海信托将科创金融与服务主业产业链相结合作为完成知识产权服务信托创新的主要切入点。

在项目设计实施阶段,中海信托为确保新业务模式有实效、可复制、可推广,避免闭门造车,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一方面对市场上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特别是资管产品进行了整理分析,另一方面对中国海油产业链中的知识产权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知识产权金融的主要模式还是风险投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传统模式,更注重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在存量智慧财产盘活方面作用有限。仅有高附加值、产权独立性强、应用范围较广的知识产权能够作为担保物为产权人融资提供有限支持。对于分布广泛、价值较低、应用范围单一的“微创新”、“小创造”知识产权成果,则因信息搜集难、资产估值难、行权处置难而普遍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拒之门外。中海信托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集团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过程中,发现众多中小微企业一方面苦于企业规模小、资本弱,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又拥有在其细分领域颇具价值的各类小微知识产权等待及时盘活。

为此,中海信托经过反复研究对比,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确定了以担保品服务信托这一新型信托业务模式,充分帮助中小微企业盘活其知识产权成果,降低融资成本。中海信托依托熟悉中海油产业链,能够低成本获取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资产实力和知识产权实际价值的优势。通过将“小”、“散”、“碎”的智慧成果汇总成独立的服务信托,为企业对外融资提供增信,以降低其融资成本。相关中小微企业也基于多年的合作关系,能够放心地将其知识产权成果委托给中海信托进行管理。通过“融资+服务”的组合拳,打开了信托服务科创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局面。

【委托人介绍工厂】

思路明确后,就是高效的行动。在了解委托人拥有五项特定专业领域软件著作权后,中海信托为其推出了以著作权转让设立服务信托,信托存续期间由中海信托代为持有、管理,指定用于为其对外融资提供增信的方案。既打消了企业担心传统抵质押模式导致对知识产权失控的顾虑,也打消了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担保能力不足、他项权利行权困难的担心。特别是首创的以软件著作权整体转让方式设立信托,相比此前各类“授权”方式设立的知识产权信托,智慧财产独立性更强、各方权利义务职责更加清晰。服务信托的“服务”属性和“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体现。

中海信托点金1号项目是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总体要求下,金融监管部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的共同智慧不断增强金融业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的重要探索。如何用好信托制度优势、用好监管政策、把握好当前良好的行业转态势,是摆在中海信托乃至所有信托公司面前的时代课题。“金融行业石油人、石油行业金融人”从来都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中海信托人决心转变发展方式,坚持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以“两手有茧、双脚带泥”的二次创业精神深入人民群众和中小微企业最需要的领域,全心全力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集团主业的思想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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